联系我们 关于网站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
当前位置:
工作动态-委局信息
天津市档案系统开展“12.4”法制宣传活动再次掀起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新高潮
新闻日期:2010-01-06
文章来源:市档案局



根据天津市委宣传部、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天津市司法局《关于在全市开展2009年“12.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天津市档案局向全市档案系统下发了“12.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,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,周密安排,结合《天津市档案系统“五五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》,采取上下结合、内外结合,运用多种形式,采取多种手段,大力开展面向基层,服务群众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。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档案事业取得辉煌成就之际,再次掀起宣传档案事业,档案法制建设的新高潮。

全市档案系统积极响应,开展了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。和平、东丽、汉沽、宝坻、蓟县、宁河、大港、塘沽、河北等档案部门与区县法制办、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联合,利用人流较为聚集的广场等地设置档案法制宣传展牌,悬挂宣传标语,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档案法制的有关内容, 设立咨询站点,发放《档案法》及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等宣传材料,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咨询服务。南开、河西、河东、蓟县、宁河、武清、河北等档案部门结合家庭建档、社区建档和农村建档 ,开展法律“六进”活动,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,对于推动家庭建档和规范社区、农村档案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河东、红桥、北辰、东丽、蓟县等档案部门,农发行天津分行、天津铁路集团、有色金属集团等单位积极组织档案法制培训,进行了档案法制讲座,详细解读《档案法》、《档案法实施办法》等档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河东、红桥等档案部门,冶金集团等单位举办和参与了档案法制知识竞赛,进一步提高了档案干部的法律素质,提高了依法治档的自觉性。和平、红桥、北辰、西青、大港、开发区档案馆等档案部门,市委党校、大唐盘电、农发行天津分行、天津铁路集团、冶金集团等单位利用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橱窗、黑板报进行了档案法制宣传。河东、北辰等档案部门,大唐盘电、冶金集团等单位借助新闻媒体、网站,开辟档案法制宣传专栏,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。市委党校、有色金属集团、冶金集团、质监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业务特点,组织了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。

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,为促进全市档案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氛围。

】【打印此页】【关闭窗口

津ICP备05013321
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办      技术部门联系电话:83606580
天津市先行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创意制作